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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作者:政办科  发布时间:2018-03-20 11:23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配置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政策规定。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负责全市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拟定实施办法;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的设置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定,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管理全市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拟定吸引专家、人才来安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服务引进来安工作的外国专家、留学人员和出国(境)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编制下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和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县区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安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市属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市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二次会议部署,准确把握五新战略”的核心要义,埋头苦干、锐意进取,持续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落实十九大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人才强国、人力资源协同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确保人社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12个行政科室,管理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安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安康市创业就业局、安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安康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基金办公室、安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编制数145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85人。2017年实有在职人员141人,其中行政人员58人,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7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4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无公务用车,在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长期租用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60.52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2083.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060.52万元(含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350万元),其他收入23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1822.11万元,增长261.4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政策性、结构性调整及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2018年预算支出总计208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710.5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50万元,其他收入支出23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总计1822.11万元,增加261.41万元,支出增长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2060.52万元,比较去年1739.11万元,增加321.41万元,主要为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增长2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其中人员经费主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实有人数进行测算填报;公用经费根据财政要求,按照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专项业务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项目实施轻重缓急排序编制,主要用于全省社会保障机构能力建设、劳动关系协调、就业政策落实、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部门财政拨款收、支2060.52万元,比较去年1739.11万元,增加321.41万元,主要为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增长22.81%。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22.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3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8.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350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长321.41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分析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10.38万元,主要为此科目专项业务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742.13万元,主要为此科目专项业务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43万元,为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经济科目分类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47万元、其他支出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22.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8.4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88.4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5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其他支出185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长321.41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分析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长172.25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增长和相应的社保缴费增加等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8.45万元,主要是部分专项业务经费调整至其他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72.61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政策性、结构性调整其他支出增加185万元,主要为转拨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共安排支出18.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8.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6.55万元,上升56.7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度决算数据,为了便于2018年度决算,达到能按经济分类科目执行预算的目的,对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做出了相应调整。

    2018年会议费预算13.5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培训费预算10.00万元,较去年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规模和次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45万元,比上年度361.44万元减少172.99万元,主要是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包含部分专项业务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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