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2个行政科室和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总编制数为89名,其中: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37名,工勤编制6名,局实有工作人员89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订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技师评聘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管理市政府部门科级以下干部档案。
(六)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来安工作的外国专家、留学人员和出国(境)培训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八)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对外劳务输出及有序流动。
(九)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十)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县区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安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市属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市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3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社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创新“群众搬到哪里,服务跟到那里”的服务模式,深入实施“两大战略”,推进“两大建设”,深化“两大改革”,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013年度,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542人,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463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36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高校毕业生就业425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78万人;全年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9046人,创业培训5466人;全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6亿元,直接扶持创业人员6021人,带动1.8万人实现就业。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参保144.7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8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6.5万人;全市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4万、9.6万、9.366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5元,待遇发放率达100%。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达1594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大病救助封顶线、基金支付限额、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大幅提高;全面完成公务员招录和四类培训任务,全年招录公务员114名,8141名公务员参加网络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初任培训率达100%、任职培训率达90%。引智工作平稳开展。圆满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任务,2.6万名教师职称平稳过渡,实现了“零投诉”目标。全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9912人。积极落实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新增劳动用工备案企业130家,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全市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增长7%。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9.6%。
同时,各项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大力开展义务植树造林、城区绿化活动,绿化点苗木成活率达99%;完成岚皋县梨树村帮扶建设,建成村级党员活动室和综合服务中心;技师学院等三所培训机构顺利完成过渡搬迁;人口计划生育、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工作中都能切实履行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并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上年结余286.414318万元,2013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169.950732万元,总支出1211.113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637084万元(人员经费627.140332万元,日常办公经费407.496752元)、项目支出176.4762万元,年末结余245.251766万元。
(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7.3645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1.3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728969万元,公务接待费65.305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附件: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5日